開曼群島良好存續證明書
開曼註冊處於2019年10月25日發布了一項有關核發良好存續證明書之通知,請參閱以下連結:-
若經濟實質與受益擁有權之相關規定皆已遵循,即便當年度的年度執照費用及周年申報表尚未支付與歸檔者,良好存續證明書仍可於1月份核發。
1月31日之後,下列任一項未完成者,公司註冊處將不核發良好存續證明書:-
- 經濟實質申報書
- 最終受益人名冊
- 申請時當日未付之年度執照費及罰款
- 周年申報表
如您有任何問題,請不吝與您的鍵為代表聯繫。
開曼註冊處於2019年10月25日發布了一項有關核發良好存續證明書之通知,請參閱以下連結:-
若經濟實質與受益擁有權之相關規定皆已遵循,即便當年度的年度執照費用及周年申報表尚未支付與歸檔者,良好存續證明書仍可於1月份核發。
1月31日之後,下列任一項未完成者,公司註冊處將不核發良好存續證明書:-
如您有任何問題,請不吝與您的鍵為代表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