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實施《非香港公司規例》 By Webmaster Posted 2019-08-01 In 香港 開始實施《非香港公司規例》2019-08-012019-12-06https://www.keyway.hk/wp-content/uploads/2017/01/keyway-logo.pngKeywayhttps://www.keyway.hk/wp-content/uploads/2017/01/keyway-logo.png200px200px 公司註冊處已發出公告“非香港公司的運作(揭露公司名稱,公司註冊地點及成員的有限責任)規例”(第622M章)“,並即將在2019年8月1號開始實施。 該規例的規定包括要在每個營業場所, 每個聯絡文件和交易工具(包括支票,發票,收據或信用狀)清晰連續地顯示: 名稱 註冊地 會員的有限責任(如適用) 如非香港公司違反該規例的相關規定,則該公司,該公司的每位負責人,及該公司每位授權或准許該項違例事項的代理人,即屬犯罪。 如果您有任何疑問,請隨時與我們聯繫。